节目《中年好声音》的歌唱导师林俊一,涉嫌于2008年至2023年上课期间,以按摩及改善唱功为由,非礼性侵7名男子,并拍摄他们的,当中包括15岁男童。
1月26日,香港暂委法官钟伟强在区域法院判刑表示,被告违反诚信,利用音乐老师身份非礼各事主,当中更包括未成年人;被告行为卑鄙及犯案长达5年之久,更令部分事主出现创伤后压力症症状。最终林俊一被判处监禁43个月(3年7个月)。
据悉,39岁被告林俊一,报称歌唱导师,被控17项非礼罪及3项普通袭击罪;经审讯后,被裁定9项非礼罪及2项普通袭击罪成,其余控罪不成立。
控罪指,林俊一于2008年至2023年7月7日期间,分别于长沙湾顺利商业大厦、葵涌豪华工业大厦及顺利商业大厦,2次猥亵侵犯当时15岁的男童X,多次非礼男子A、B、C、F、J,以及袭击男子D、F。
据案情介绍,被告在葵涌豪华工业大厦、长沙湾昌发工厂大厦及顺利商业大厦内经营音乐教室。
案发时事主X未满16岁,是被告的学生。被告在上课期间要求X躺在地上做一些舒展的动作,并询问X有没有“打飞机”,及要求X脱裤让他观察。在X拒绝后,被告仍拉下X的裤子及非礼其。被告称自己曾读医科,要求X把他当成“大哥哥”。
2023年7月1日,被告再次用手非礼X,X称感到不舒服,但被告说:“假若你想成名,被性侵是普遍的。”被告还亲吻X的脸及称X很可爱。
2021年3月1日,被告以“音频治疗”为由,声称对C的发声有帮助;在C同意后,被告指示他脱去衣服,摸触及拍摄其。其后,被告多次以按摩、改善唱功、开声、修眉、化妆及涂药膏等理由,非礼其他男子,包括抚摸及拍摄他们的性器官、按压耻骨、吻脸、揽腰等。
本案另有一名事主I,不是被告学生。2008年,事主I因进修的课程须找被告作人物专访,故到被告家中做访问;其后被告说可以指导I歌唱技巧,并突然把I推在床上,脱去I的内外裤以及脱去自己身上的所有衣物,压在I身上,要求I为他;被拒后被告把手指插入I的肛门及握住其。
2023年7月9日,X在上吉他课时,将事件告知吉他老师,在老师的建议下向社工求助及报警。
香港警方落案起诉被告后,事件被媒体公开报导,其他事主亦报警求助。被告其后由内地过关返港时被捕。
1月26日,案件于区域法院判刑。暂委法官钟伟强指出,被告于1986年7月在内地出生,不久后来港与父团聚,父母均已退休。被告自15岁起与父亲决裂,其后自力更生,曾任地产经纪,自2016年起任教唱歌,月入3万至4万港元。
辩方求情时称,被告没有案底,在歌唱比赛获奖无数,及向社福机构提供低价课程,曾教导逾500名学生,可谓桃李满门,对音乐界有所贡献。惟被告因本案身败名裂,日后没有机会重返音乐或教育界。
辩方又称,被告没有自暴自弃,在还押期间进修神学,成为基督徒;被告还打算与女友结婚,并呈上被告家人、学生及雇主等人的求情信。
钟官接纳被告的侵犯行为在同类事件中不算严重,但指本案严重性在于被告违反诚信,利用音乐老师的身份,以改善唱歌技巧为由非礼侵犯事主,罔顾他人感受,只为满足自己个人欲念,对非同性或双性倾向的事主影响尤其严重。
钟官斥被告行为卑鄙,犯案时间长达5年,涉及7名不同事主,反映他非一时冲动犯案。另外,根据感化报告,被告声称自己对同性身体接触的界线感到模糊,并坚持否认自己曾接触事主的,辩称遭人陷害。钟官批评被告毫无悔意。
钟官引述事主创伤报告内容,指事件导致事主B、F及J出现创伤后压力症症状,建议他们接受心理治疗或辅导。其中B遭侵犯时,其女友也在场,B事后出现记忆闪回的情况,影响其工作及建立亲密关系。事主X案发时未成年,他没有被诊断出创伤后压力症,但事后对他人亲近有所保留,现正逐渐克服,报告没有建议X接受任何治疗。
钟官表示,本案中被告对X的非礼罪行最为严重,被告较X年长22岁,利用音乐老师身份犯案,幸好事件没有对X造成长远影响。
钟官认为,案中涉及未成年人,故须判处阻吓性刑期,以彰显大众对此的厌恶,为受害人及其家人申冤。他以总刑期45月作量刑起点,考虑到被告的个人背景、无案底及利用相同方法重犯的机会不大,酌情减刑2个月,最终判处被告监禁43个月。